中国黄金一门店突然人去“店”空,工作人员:公司倒闭了,你去报案吧

新闻资讯 老翟笔记小编 2024-03-24 09:22:16 46 0

老翟笔记今日分享:中国黄金一门店突然人去“店”空,工作人员:公司倒闭了,你去报案吧

近期,多名消费者向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爆料称,北京朝阳区双井富力广场的中国黄金北京概念店 " 倒闭了 ",自己此前在该店 " 无忧预订 " 的黄金也无法提取。利益受损消费者(以下又称 " 受害人 ")表示,截至 2024 年 1 月,粗略统计涉及黄金就达 60 公斤。

3 月 21 日下午,记者来到双井富力广场,在 3 楼靠北的区域,记者发现了中国黄金的店铺,但店铺大门紧闭,玻璃橱窗上没有陈列任何商品。

据北京新闻广播此前报道,北京市民王女士(化姓)将 23 万元等值黄金寄存在中国黄金(富力广场店)6 年,彼时,店员介绍,店内提供黄金寄存服务,每 400 克黄金一年返现 10 克的寄存利息,如今这笔黄金价值约人民币 60 万元。今年 2 月到店继续续存时,王女士却发现这个店已经闭店了。" 我们报警以后,警察说就是你付款的时候,是付到三鼎原(黄金珠宝有限公司),但是我们也不懂,而且当时付款他就给你打出小票来了,写着中国黄金概念店,我们也不知道中国黄金还有加盟店。"

还有有受害人表示,在同中国黄金(SH600916,股价 11.19 元,市值 188 亿元)工作人员沟通时,对方起初以涉事店铺为加盟店为由 " 矢口否认 " 相关责任。3 月 22 日,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就此向中国黄金方面求证,未获回应。

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表示:" 作为实际经营者,加盟店显然应负直接责任。与此同时,作为收取加盟费、管理费等费用,并提供经营指导及督导服务的‘中国黄金’,至少应在加盟店不能清偿的范围内提供补充赔偿责任。"

多人中招 共计 60 公斤黄金无法提取

早在 2016 年,曾女士便在位于朝阳区双井富力广场的中国黄金北京概念店(简称 " 中国黄金概念店 ")通过 " 无忧预订 " 模式买了投资金条,之后每年在正常续签的同时会再买 100 克。

根据当时的宣传页,如果消费者选择 " 无忧预订 ",会在实时金价的基础上仅增加 6 元 / 克(一年期),并赠送所购金条重量 2.5% 的纯金赠品。也就是说,如果选择购买 100 克黄金,实时基础金价为 350 元 / 克,那么就是(350+6 ) *100=35600 元。如果计算赠金,100 克会产生 2.5 克赠金,价值 875 元,如果扣除这笔金额,也就等于花 34725 元就买了 100 克黄金。

不仅如此,购买人可随时持单进行回购(但没有了相应优惠),或 1 年期满后要求中国黄金进行回购,但需参照实时基础金价每克仅扣除 2 元手续费。期限上,也可以选择 3 个月或 6 个月,但优惠条件不同。

今年 3 月,曾女士本打算办理黄金托管的续签业务,但和中国黄金概念店工作人员微信聊天时,工作人员告诉曾女士 " 我们公司倒闭了 "" 你去派出所报案吧 "" 加盟的 "" 没跑 "" 就是破产了 "。

据同样是受害者的李先生回忆,这家中国黄金概念店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关店,他在关店的第一时间便收到了店员的通知。李先生介绍,他发起的维权群里目前大概有 70 人,大部分人都是双井富力广场中国黄金概念店的受害者。

李先生说,2024 年 1 月底,群里做了一次统计,"(群里)40 个人的时候,(无法提取的黄金)大概是 60 公斤 "。

得知闭店后,曾女士在警方要求下查银行流水时才发现,原来中国黄金概念店的收款方是 " 北京三鼎原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"(以下简称 " 三鼎原 ")。

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,三鼎原的法定代表人是林建保,杨淯溶持有三鼎原 100% 股权。

受害者丁先生告诉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,中国黄金官方对此事的态度分两个阶段,刚开始时中国黄金以(涉事门店)是加盟店为由 " 矢口否认 ";春节之后,中国黄金态度转变,承认有责任并积极协助。" 承认有责任,但也不承认有多少责任,一切都等着。" 丁先生说。

李先生则表示,得知关店后,他选择去当地派出所报案。2024 年 1 月 9 日,警方通知李先生等报案人前去做笔录,2 月底,警方告知案件已经移交检察院。

记者实探:涉事门店人去 " 店 " 空 律师:上市公司或需承担相应责任

3 月 21 日下午,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来到双井富力广场,但从墙体目录中并没有找到 " 中国黄金 " 的字样。随后,记者来到广场 3 楼,在 3 楼靠北的区域,发现了中国黄金的店铺,但店铺大门紧闭,玻璃橱窗上没有陈列任何商品。

随后,记者来到富力广场 1 楼的咨询台处询问情况,工作人员告诉记者:" 您这信息知道得已经太晚了。"

该工作人员表示,中国黄金概念店是加盟店,几乎与富力广场同龄。目前,店铺欠着房租,和物业也有纠纷。

记者也联系了受害人提供的中国黄金概念店原店员,但对方拒绝接受采访。

3 月 22 日,为求证受害人的说法,以及对此事件的看法,记者拨打中国黄金董秘办电话,接线人员表示,该电话是投资者热线,会帮忙转接给相关部门。22 日下午,记者又向中国黄金公开邮箱发送采访邮件,但截至发稿,未收到电话或邮件回复。

针对此事,很多受害者有疑问,难道仅凭一句 " 加盟店 ",中国黄金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吗?

岳屾山表示,在加盟方式上,一般有独营、合营及托管模式。加盟店独营模式是指加盟店与品牌方互为独立主体,在财务、人员、经营等方面都各自独立。独营模式下,品牌方往往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。但是,如果加盟店在经营过程中需向品牌方支付品牌使用费、管理费或押金,品牌方对加盟店的经营等进行管理、监督,法院可能会认定品牌方有管理职责,应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。

当加盟店的经营方式为合营模式(即加盟商与品牌方共同经营)及托管模式(即加盟商不实际参与经营,但对外经营主体为加盟店且承担经营成本并收取利润)时,法院通常会认定二者属于共同侵权,品牌方和加盟店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
" 通常来讲,品牌方基于自己的优势地位,会在合同中载明对于因加盟店过错引发的纠纷,由其自身承担责任,与品牌方无关等类似声明,但该约定仅在加盟店与品牌方间发生法律效力,当涉及第三方追责时,需要考量其他因素。"

就本事件而言,岳屾山表示,加盟店开设金店,并挂牌为 " 中国黄金 ",纵观其整个宣传、签约及提供服务的过程,消费者无法明确知晓金店的实际经营主体为谁。对此,作为实际经营者,加盟店显然应负直接责任。与此同时,作为收取加盟费、管理费等费用,并提供经营指导及督导服务的 " 中国黄金 " 公司,显然未能充分尽到其品牌监管职责,未能引导消费者全面、理性认识品牌,从而有效识别品牌授权方、实际经营者等不同主体,至少应在加盟店不能清偿的范围内提供补充赔偿责任。

以加盟模式开疆拓土 中国黄金面临品牌管理风险

加盟一直是中国黄金销售模式的显著特征。

公司公告显示,中国黄金直销模式主要包括直营店渠道、大客户渠道、银行渠道、电商渠道和回购渠道,经销模式主要为加盟店渠道。

2022 年年报显示,中国黄金共有 3642 家门店,其中直营门店为 105 家,其余 3537 家为加盟门店,占比约为 97.12%。同时,当年,中国黄金增加的直营门店为 21 家,增加的加盟门店则有 325 家。

2023 年 11 月 16 日,中国黄金召开了加盟体系四季度合作伙伴会议,中国黄金董事长刘科军当时表示," 创立 17 年来取得的辉煌业绩,得益于拥有一群忠诚度高、大局观好、战斗力强的合作伙伴队伍 ",他还希望 " 要做大规模、多开新店,扩大中国黄金‘根据地’ "。

加盟模式为中国黄金带来了可观的收入。

2022 年,中国黄金实现营业收入 471.24 亿元,经销模式收入达到了 183.21 亿元。此外,品牌使用费和管理服务费也为中国黄金带来了 1.72 亿元收入。

据了解,中国黄金会向加盟商收取品牌使用费和管理服务费。品牌使用费是指,在合同期限内,中国黄金允许加盟商从指定供应商处自行采购 K 金珠宝类产品,经公司及权威检测机构质量检验合格后,挂签使用 " 中国黄金 " 品牌上柜销售而收取的费用。而管理服务费是在合同期限内向加盟商提供有关产品、经营等方面的培训及指导服务而收取的费用。

中国黄金招股书显示,加盟费用包括履约保证金 5 万元 / 店;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主要分为 3 档,即直辖市、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为 4 万元 / 店 / 年,地级市为 3 万元 / 店 / 年,县级及以下地区为 2 万元 / 店 / 年。

3 月 20 日,记者以寻求加盟的名义和中国黄金相关人员交流。对方表示,如果想开一家 100 平方米左右的门店,预估最少需要预先进 7 公斤黄金进行铺货,货款需要准备 500 万元左右。

当然,对于加盟模式的管理风险,中国黄金也是知道的。在招股书中,中国黄金表示:" 由于加盟店数量众多且地域分布较广,经营及管理均独立于发行人之外,若出现加盟商违规经营等情形,将可能对公司品牌形象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。"

最简单来讲,中国黄金的门店目前很难做到价格一致。

3 月 21 日,记者走访了郑州数家中国黄金门店,其投资金条价格从每克 532.8 元到每克 570 元不等。一名售价较高的门店销售人员表示:" 商场的扣点高,你自己选择合适的门店吧。"

但负责加盟的中国黄金相关人员表示,中国黄金对门店销售有定价要求,基本上是同城同价。

加盟商开展黄金托管业务 中国黄金相关人员:有明文禁止

值得注意的是,此事件中,中国黄金概念店通过 " 无忧预订 " 模式销售黄金,属于黄金托管业务。而记者采访了解到,针对开展该项业务的主体,相关法律法规有严格限制。

当记者问及中国黄金是否允许加盟商做黄金托管业务时,上述负责加盟的中国黄金相关人员明确表示:" 不允许做这种业务,不可能让加盟商做这种业务,我们公司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做非授权业务。"

岳屾山则表示,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的相关规定,黄金资产管理产品仅限金融机构发起设立,其他机构要代理销售其发行的黄金资产管理产品,必须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管理规定。同时,对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实物黄金要进行登记托管,登记托管服务仅限金融机构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等经国务院、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黄金交易场所提供。

" 在未给予黄金门店相关授权的情况下,黄金门店不应开展该项业务的经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,黄金门店可能会面临警告、没收违法所得、罚款等行政处罚;构成犯罪的,还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。"

岳屾山律师表示,中国黄金概念店推出的 " 无忧预订 " 模式,体现了一定的 " 利诱性 ",类似变相的 " 保本付息 "。门店面向社会不特定群体,以 " 托管黄金 " 为名目,不顾金价涨跌,变相保本付息,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吸收资金,并且已经人去楼空,能够体现一定的非法占有目的。故此,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向当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进行刑事报案,维护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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